O型圈的贮存条件
1、温度
贮存温度宜低于25℃,O型圈宜避开如炉具、散热器和直射阳光等直接热源。如果贮存温度低于15℃,在搬运时要小心,因为这时贮存的O型圈可能已经变硬,搬运不当就易变形。从低温下取出的O型圈,其整体温度宜升高到大约30℃后,才可投入使用。
2、湿度
在给定的贮存温度范围内要控制相对湿度,使之不发生水汽凝结。在任何情况下,贮存环境中的相对湿度都宜低于70%。如果贮存聚氨酯,则宜低于65%。
注:在15℃下,相对湿度为75%的空气,其露点约为11℃
在20℃下,相对湿度为75%的空气,其露点约为16℃
在15℃下,相对湿度为65%的空气,其露点约为9℃
在20℃下,相对湿度为65%的空气,其露点约为13℃
在10℃下,相对湿度为50%的空气,其露点约为0℃
3、光
橡胶宜避开光源,尤其是直射阳光或具有高紫外线含量的强人工光源。
注:建议贮存室的任何窗户都用红色或橙色涂料涂盖,或者用红色或橙色遮帘。
4、辐射
宜采取防范措施保护贮存的O型圈避开所有可能引起O型圈损害的离子辐射源。
5、臭氧
由于臭氧对橡胶特别有害,贮存室不宜有任何能产生臭氧的设备,如水银蒸汽灯及能产生电火花或无声放电的高压电器等,宜避免燃烧气体及有机蒸汽进入贮存室,因为他们经光化学过程中会产生臭氧。
注:当使用叉车这样的设备搬运大的O型圈时,宜加小心以确保该设备不会是影响橡胶的污染源。燃烧气体宜分别考虑。当他们是生产地面臭氧的主要原因时,他们可能还含有未燃烧的燃料,这些燃料可能因凝聚在O型圈上而引起其他的损害。
6、变形
橡胶宜以无叠加张力和压缩应力或其他引起变形的因素的方式贮存。当O型圈是在无应力的状态下进行包装的,O型圈就应在其原包装中贮存。如有疑问,可咨询我们公司客服。
注:建议大内径的O型圈形成三个相等的重叠环,以避免皱折或扭曲。仅形成两个环是不可能获得这种状态的。
7、与液体和半液体材料接触
在贮存期间的任何时候橡胶都不允许与液体、半液体材料(如汽油、润滑油、酸、消毒剂、清洗液体)或其蒸汽相接触,除非这些材料是O型圈设计要求的一部分或制造厂的包装,当O型圈在接收时就凃有工作介质,则应贮存在这种状态下。
8、与金属接触
已知某些金属及其合金(尤其是铜和锰)对某些橡胶具有有害作用。橡胶不宜在与这样的金属接触的情况下贮存,除非已被粘合到这些金属上,但也按有关包装的规定用适当材料如纸或聚乙烯包裹或隔离进行保护。
9、与隔离剂接触
隔离剂仅宜用于O型圈包装以防止粘连。在这种情况下,粉剂的使用量宜为能防止粘连的小用量。所用的任何粉剂都不宜含有对橡胶或其随后使用具有有害影响的组分。
10、不同O型圈相互接触
应避免由不同配方制造的O型圈之间的接触,包括颜色不同的制品。
11、橡胶与金属粘连的制品
橡胶与金属粘连的制品中的金属件不宜与其他制品的乡交界处,金属上所使用的防腐剂对橡胶或粘合的有害影响程度不会使制品不符合该制品的标准。
12、涂覆织物和橡胶片材
面积约小于1㎡或长度约小于2m的涂覆织物和橡胶片材宜平方贮存,理想做法是各层之间用包装材料规定的适当材料做隔层。
13、库存周转
O型圈以严格的周转方式从库存中出货,以库存中剩余的O型圈式些近制造或交付的O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