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道”是指用来连接的各种线型开敞空间的总称,包括从社区自行车道到引导野生动物进行季节性迁移的栖息地走廊;从城市滨水带到远离城市的溪岸树荫游步道等。但是,“绿道”内涵很广,它在不同的环境和条件下会有不同的含义。因此,对这一概念的定义总会有一定的局限性。在此可以引用查理斯.莱托(Charles Little)在其经典著作《美国的绿道》(Greenway for American)中所下的定义:绿道就是沿着诸如河滨、溪谷、山脊线等自然走廊,或是沿着诸如用作游憩活动的废弃铁路线、沟渠、风景道路等人工走廊所建立的线型开敞空间,包括所有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自然景观线路和人工景观线路。它是连接公园、自然保护地、名胜区、历史古迹,及其他与高密度聚居区之间进行连接的开敞空间纽带。从地方层次上讲,就是指某些被认为是公园路(parkway)或绿带(greenbelt)的条状或线型的公园。
随后,Ahern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并结合美国的经验,将绿道定义为是由那些为了多种用途(包括与可持续土地利用相一致的生态、休闲、文化、美学和其他用途)而规划、设计和管理的由线性要素组成的土地网络 。该定义强调了5点:
①绿道的空间结构是线性的;
②连接是绿道的主要特征;
③绿道是多功能的包括生态、文化、社会和审美功能;
④ 绿道是可持续的,是自然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平衡;
⑤ 绿道是一个完整线性系统的特定空间战略。
在我国,“绿道”具有景观设计学和社会学两个方面的概念。
一、指一种“绿色”景观线路。一般地,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沟渠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设,可供游人和骑车者徜徉其间,形成与自然生态环境密切结合的带状景观斑块走廊,承担信息、能量和物质的流动作用,促进景观生态系统内部的有效循环,同时加强各密近斑块之间的联系。
二、社会学方面:我们不仅在大自然中建设“绿道”,还要在民众心中铺设与百姓顺畅沟通的“绿道”,让老百姓无障碍、少恐惧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提高民众在精神生活上的“宜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