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茶灯、地花鼓等民间歌舞演出的盛况,明、清两代地方志书有许多记载。其演出形式大体为两种:一是有人物故事的“丑、旦剧唱”,被称为地花鼓、竹马灯、打对子和对子花灯等;二是“联臂踏歌”的集体歌舞,习惯称为“摆灯”和“跳灯”。这些地花鼓、花灯等民歌舞形式,经过长期的演变,有的吸收戏曲的程式规律,逐渐发展成花鼓戏;有的则较多地保持着花灯的歌舞特点,搬演戏曲故事,被称为“灯戏”和“花灯戏”。由于各地自然地理环境的差异和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也由于流布地域的方言、音乐素材和风格以及受邻近姊妹艺术影响的不同,各种花灯戏在剧目题材、声腔结构、表演特点上,都各有特色,发展的历史过程也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