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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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在营(开业)企业
经营状态
法人代表
陈瑞友
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 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业务; 办理人民币保函业务;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鹤分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