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0万人民币
注册资本
0-0-0
成立时间
存续
经营状态
法人代表
刘燕琴
生产、销售:有机肥加工设备、矿山机械配件、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农业机械、农林牧专用机械、喷雾机及其配件、环保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微生物菌剂;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鹤壁市豫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