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
0-0-0
成立时间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状态
法人代表
何均文
烟花爆竹(仅限于蕉村镇巩固村11组15号)销售;食品销售;受委托实施移动业务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烟草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高县蕉村镇均恒通讯营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