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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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状态
法人代表
周晓艳
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经保险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公司康店营销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