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人民币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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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存续
经营状态
法人代表
陈新龙
液压设备、自动升降地柱设备加工、销售;自动升降地柱系统设计、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自动门维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橡塑制品、电线电缆、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除危险品)、汽车配件、包装材料、仪器仪表、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毓新机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