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人民币
注册资本
0-0-0
成立时间
存续
经营状态
法人代表
潘永雄
承接LED显示屏、LED电子灯箱制作及维护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山市东凤镇雄发显示屏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