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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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200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
彭林丽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普通机械设备研发、生产、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不含木材及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金属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家用电器、标准件、环保设备、电子产品(不含射线装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应取得许可经营的商品)、劳保用品、日用百货销售;从事货物(不含应取得许可经营的商品及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口、技术(不含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技术)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十堰东方快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