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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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2000.00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
吴潘华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装修工程;亮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及维护;道路交通工程;消防安全技术咨询;电气线路检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对外劳务合作);销售:消防器材、建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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