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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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800.00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
郝德明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水电工程,水利工程,弱电工程,基础工程,土方工程,坼房工程,河道疏浚,绿化工程,景观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潢工程,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安装,水电安装,制冷设备安装,建筑工程设计,,保温工程,玻璃幕墙安装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贵州兴明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