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时间
0-0-0
注册资本
5.00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
张宇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企业形象策划;物品递送(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婚庆服务;打字、复印;翻译服务;汽车装饰;劳务服务;销售化妆品;化妆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物业管理;刻章服务(不含机构公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鑫园宇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