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人民币
注册资本
0-0-0
成立时间
存续
经营状态
法人代表
林同春
销售:电子产品、电子设备、五金电器、照明灯具、电动工具、电工电气、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汽车配件、办公用品、润滑油;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及维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莞市春和电子商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