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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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
刘畅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管理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环保工程、公路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岩土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类凭资质证书经营);工程测量(凭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水文地质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节能检测、从事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花卉、苗木、社会公共安全设备;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旅游资源开发;机构商务代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