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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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600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
姚世伟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展示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车载广告、报刊广告,代理报刊广告、影视、广播广告、热气球、动力伞、飞艇广告,承办经批准的文化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市场营销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资讯,会展服务,婚庆礼仪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销售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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