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0-0-0
成立时间
注销
经营状态
法人代表
李继芬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餐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龙里县草原乡继芬餐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