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
0-0-0
成立时间
注销
经营状态
法人代表
颜永志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猪肉零售。凭有效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提交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习水县醒民镇颜永志猪肉销售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