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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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00.00人民币万元
法人代表
张明远
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接受银行委托采用合法手段从事信用卡逾期提醒通知业务、贷款逾期提醒通知业务及合同违约逾期提醒通知业务(凭银行与该企业签订合同协议经营;金融许可项目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涉密系统除外);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弱电工程施工(以上范围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新能源技术开发;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
河南中天信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