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人民币
注册资本
0-0-0
成立时间
存续
经营状态
法人代表
张伟
新材料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有机玻璃板材、制品及广告装潢材料销售;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精见新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