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张伟业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2017-9-25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古一村拆山四巷1号
经营范围:设计、研发、加工、产销:复合材料制品、碳纤维制品、玻璃纤维制品、体育器械、通讯设备、碳纤维布、建筑加固布、芳纶纤维布、玻璃纤维布、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五金产品、建材、装饰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合成纤维、树脂及树脂制品、电子元器件、汽车用品、汽车零配件、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水性涂料(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人造纤维编织工艺品制造;矿产品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人代表:李东伟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2016-9-9
公司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燕东路11号1号楼105室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销售:五金产品、日用品、卫生洁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机械设备、金属制品;家居装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人代表:董靖伟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1996-3-18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5号楼1层101室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棉花、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农副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金属矿石、汽车、非金属矿石及制品、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饲料、饲料添加剂、针纺织品、焦炭、7号燃料油;生产、销售服装;仓储服务;专业承包;不带储存设施经营易制毒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学危险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人代表:王洪增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1993-9-21
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兴都巷1号
经营范围:可承担20层以下工业与民用建筑,24米跨度以下和50米以下构筑物施工;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0万元以下建筑(包括车、船、飞机)的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可承担街巷道路、人行道、直径0.5米以内的污水管道支线、供水、供气进户管线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建筑用机械设备租赁(起重设备除外);销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法人代表:许瑞俊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2009-8-20
公司地址:宜兴市和桥镇永兴村
经营范围:碳纤维布、碳纤维制品、环保设备、喷泉设备的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人代表:缪春良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2002-8-1
公司地址:宜兴市和桥镇鹅州南路东首
经营范围:航空航天新型复合材料、高强高模结构材料、防弹材料、新型高强建筑补强材料的研究、开发;纤维布带手工织造;焊接热处理器材、无损检测器材、电缆桥架、弹簧支架、通风管道、服装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人代表:黄芳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2008-9-27
公司地址:海宁市马桥街道柏士村张家埭47号
经营范围:碳纤维、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制造、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不含鲜茧和籽棉)、建筑材料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和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法人代表:戴曙光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2006-8-17
公司地址:宜兴市和桥镇周家浜
经营范围:碳纤维织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人代表:郭杰宇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2014-12-16
公司地址:宜兴市和桥镇中巷村
经营范围:碳纤维布、芳伦纤维布的技术研发、制造、销售;碳纤维制品的研发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人代表:王洪增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1993-9-21
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兴都巷1号
经营范围:可承担20层以下工业与民用建筑,24米跨度以下和50米以下构筑物施工;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0万元以下建筑(包括车、船、飞机)的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可承担街巷道路、人行道、直径0.5米以内的污水管道支线、供水、供气进户管线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建筑用机械设备租赁(起重设备除外);销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