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性能要求
4.2.1设备性能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产品结构设计紧凑、简单,检修维护方便。
4.2.2根据介质规范表,除雾器元件以及冲洗水管与喷嘴应由防腐耐用材料制成。
4.2.3乙方应提供满足安装调试、质保期的所有备件、专用工具。
4.2.4 乙方应提供每个除雾器进出口冲洗循环程序(暂停的次数)的相关数据(与负荷有关)。除雾器冲洗用水为工艺水。
4.2.5乙方应提供整个除雾器系统所必需的全套设备(不包含冲洗水管的支撑结构),乙方应提供适合衬胶吸收塔的整个除雾器支撑结构的设计。
4.2.6 乙方应采取措施使所有烟气均不会产生烟气“逃逸”;也不会夹带雨滴、造成烟雨现象(出口烟气中液滴含量≤75mg/Nm3 )。
4.2.7 除雾器的设计应充分考虑芯片的断面的设计、芯片间的距离、芯片的布置、冲洗系统的设计和喷嘴的选择等对除雾器运行的影响。
4.2.8除雾器整个系统应该对流经介质、混浊液的夹杂物、固体颗粒的含量及冲洗喷嘴的压力等运行条件有很强的适应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