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的出资方式与期限有何规定?下面宁波公司注册人员就来谈一下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法。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法。
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为外国投资者所有法。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法。对作价出资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备有详细资料,包括所有权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性能﹑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和标准等,作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报送审批机关法。作价出资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实施后,审批机关有权进行检查法。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与外国投资者原提供的资料不符的,审批机关有权要求外国投资者限期改正法。作价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品种﹑质量和数量与外国投资者报送审批机关的作价出资清单列出的机器设备的品种﹑质量和数量不符的,审批机关有权要求外国投资者限期改正法。作价出资的机器设备运抵中国口岸时,外资企业应当报请中国的商检机构进行检验,由该商检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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