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车式燃气加热炉(发生炉煤气用)
(以“471工厂”发生炉煤气,“中国二重” 天然气,“中国一重” 液化石油气、“洛矿”城市煤气的具体项目为例,具体气源需另计算设计)
台车式燃气热处理炉或锻造加热炉,主要由炉体、炉衬、炉门、自行走台车系统、德国KROM高速燃烧系统、管路及其压力自控系统、炉压自控及排烟余热回收系统、密封装置、温度控制及记录系统、计算机系统等主要部分组成。
控温方式:上位机集散控制、智能仪表控制和手动控制三种方式;
工作温度:650-1250℃
升温速度:0-250℃,满载时80-120℃/h;
燃气压力要求:≥5000Pa
热效率:≥35%;
炉温均匀性:保温期有效加热区内各点≤±5℃;
炉体表面温升:≤50℃;
热风管外表温升≤20℃;
控温仪表精度等级:≤0.3级。
设备为全套“交钥匙”工程,除提供全套设备外,有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所有仪表的校准及仪表说明书、试运行、技术文件的编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由供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