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格说明书
一、一般要求
(1).有关设备,无论在运输、储存及安装期间应采取正确的保护措施,以确保设备在任何情况下不受损坏;
(2).如选配风机型油烟净化机组,所配风机的出风口风速不能超过10-15m/s以减低噪音产生。
二、质量
(1).制造厂家应为具有五年以上生产同类型的设备的经验的生产厂家,而有关设备须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2).有关设备需获得环保产品认证(CCEP认证);
(3).所有风机的驱动形式及配件,应按照国际认可组织/机构、及所制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及实验;
(4).设备应认可机构/组织所的标准进行测试;
(5).所配风机运行时所产生的噪音应达到认可机构/组织所制定有关送风设备噪音的要求和不超过及本设计规格说明书所制定的标准;
(6).每台设备须附有详细标明厂家的名称、设备的型号和编号及有关的技术数据等资料的标志铭牌。
三、资料呈审
(1).提交安装大样图包括风管接驳,避震弹簧,吊架及其他土建要求;
(2).提交由原厂编印的安装、操作及维修手册。
四、概述
(1).整个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装置须包括预过滤器、挡水装置、静电式油烟净化段、智能控制功能;
(2).静电式油烟净化器须与对应的排风机联动,当排风机开启/关闭时,对应的油烟净化器开启/关闭(要求净化器延时3分钟);
(3).油烟小去除效率不小于95%,而气味去除效率不小于50%;
(4).所有的静电除油烟器须能符合规范《饮食业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
(6).表面风速不超过每秒2.5米;
(7).每台静电除油器须附有详细标明厂家的名称,设备的型号及编号及有关的技术数据等资料的标志;
(8).系统设计、系统各项指标、系统设备,材料及工艺均须符合本章内所标注的规范/标准,或其他与该标准符合的中国或国际认可的规范/标准;
(9).外壳全部为镀锌钢板制造,外表必须覆盖结实耐用的环氧树脂漆,每份收集组件都有自己的检修门和配电盒以于检查时不影响别的细节;
(10).机体内部联接处的密封条能把电离和收集组件与内部结构隔离开以防止组件周围的污染;
(11).通过检修门,可以容易的进入前过滤器、电离器收集装置和后过滤器,每个检修门都有一联锁装置,门开电断,每个组体都有一个电源工作指示灯;
(12).为有效过滤油烟和气味粒子,每个配电盒至少能给电离提供12KV的电压,给收集装置提供6KV的电压,限流装置可以把电流限制在5MA以下,所有高压线路不可暴露在废气流中,电离和收集组件须装有高电压弹簧继电器,并需手动开启,维修时易于拆卸;
(13).每层收集组件都有独立的排污盘,互相分开,以免污物溢流到下层收集组件的表面;
(14).前后过滤器须为50mm厚度蜂窝过滤网S型防火,并为可清洗式铝质结构,电离器和收集系统作为独立的单元能独立清洗和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