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的50%,粉末,是溶于水,白色粉末,溶于水后 水是乳白色
用途:营养增补剂、可用于芝麻油、人造奶油、色拉油、乳制品,婴幼儿食品、乳饮料;强化生育酚饮料,含乳固体饮料,豆奶粉、豆粉、豆奶,即食早餐谷类食品,果冻,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调制乳,学龄前儿童配方粉,孕产妇配方粉。
【限量】
1.GB14880-94(mg/kg):芝麻油、人造奶油、色拉油、乳制品,100~180;婴幼儿食品,40~70。
2.GB 2760-2002:强化生育酚饮料,20~40mg/L;胶姆糖胶基、即食汤料、食用油脂,GMP为限;油炸小食品(以油脂计)200mg/kg;含乳固体饮料,7.67~9.15mg/100g;豆奶粉、豆粉,30~70mg/kg;豆浆、豆奶 ,5~15mg/kg;即食早餐谷物食品,50~125mg/kg;果冻10~70mg/kg.
3.1.GB14880-2012(作为营养强化剂)(mg/kg)较大使用量:调制乳12-50;调制乳粉(儿童用乳粉及孕产妇用乳粉除 外)100-310;调制乳(仅限儿童用乳粉)10-60;调制乳粉(仅限孕产妇用乳粉)32-156;植物油100-180;人造黄 油 及其类似品;100-180;豆类、豆浆粉30-70;豆浆5-15;胶基糖果1050-1450;即食谷物,包括辗轧燕麦(片)50- 125;饮料类10-40;固体饮料76-180;果冻10-70.
4.GB 2760-2011(作为抗氧化剂)(g/kg)较大使用量: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按生产需求适量添加;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0.2(以油脂计);油炸面制品0.2(以油脂中的含量计);即食谷物,包括辗轧燕麦(片)0.085;复合调味品:按生产需求适量添加; 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0.2;蛋白类饮料0.2;其他型碳酸饮料0.2;非碳 酸饮料(包括特殊用途饮料、风味饮料)0.2;茶、咖啡、植物饮料类0.2;蛋白型固体饮料0.2;膨化食品0.2(以油脂计);饮料类(包装饮用水除外)10-4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