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工厂竣工环保验收
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大气化学过程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对大气的氧化能力、二次有机污染形成、人体健康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城市地区高浓度臭氧和二次细颗粒物(pm2.5)的形成都是围绕vocs的光化学反应过程。
近年来江苏省开展了vocs排放标准制订和污染治理的研究工作,并发布了专门的vocs排放标准。为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我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落实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要求,对vocs进行更加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显得非常重要。
环境保护厅以当前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pm2.5和o3)为导向,以空气质量为目标,提出开展我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编制研究。
本标准与排放标准相比,主要的控制特点体现为两个词“收严”和“增加”--排放限值上的“收严”和污染物控制项目的“增加”:
一是收严了排放限值,比排放标准收严了50%及以上;
二是针对重点行业排放的特征vocs污染物,较排放标准增加了20项污染物控制项目。
标准是编制的?标准控制了些重点行业?标准控制了些污染物?标准限值是确定的?
标准编制主要采用调研、实地测及数据统计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分析及各省市的vocs排放标准,结合四川省产业发展、各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及污染控制技术等特点;筛选出重点行业作为控制对象;对重点行业的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测和调研,筛选特征污染物作为控制指标;根据关于地方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设定的技术规范要求,通过与相关标准限值的对比,进行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估,并分析标准的可达性,终设定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标准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10个重点行业的vocs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包括家具制造、印刷、石油炼制、涂料、油墨、胶黏剂及类似产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汽车制造、表面涂装、农药制造、医药制造、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涵盖了全省工业企业80%以上的vocs排放总量。同时还对涉及生产和使用的其它行业提出了控制要求
考虑到各行业排放的差异,本标准首先针对不同行业,分别制订了、二、非总烃四项常规控制指标的标准限值。标准限值的确定是根据污染物毒性及获取的实测数据,在严于相关排放标准的基础上,遵从科学的标准限值确定技术规范要求计算得出的。同时,为了控制稀释排放,本标准对排放风量较大的排放源提出了非总烃去除效率的要求。
本标准除了对、、二和非总烃四项常规控制指标进行了加严控制外,还新增了排放标准中没有的20项污染物控制项目,包括系物、烷烃、烯烃、卤代烃、酯类、醇类、酮类等。
污染物筛选遵循的原则为:
重点行业的特征污染物、毒性较大、臭氧前驱物(pams)、恶臭物质、具备配套的测方法等。为便于标准的实施和测,又根据各行业的特征污染物分为必测污染物和选测污染物,使标准更具有可操作性。新增污染物的标准限值根据其毒性的不同确定分等级的排放标准限值,处于同一等级的具有相同的排放浓度限值。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日渐,已经成为民众讨论的高频词。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物)就是成分颗粒之一。
据环保部测算,中国作为全球制造业大国,国内vocs每年排放量高达3000多万吨,位居世jie di一位,且人为源vocs排放量呈快速增长态势,对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影响较大。国际经验表明,控制vocs排放是减少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的有效措施。
鉴于国内vocs人为源排放量高于自然源,且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地方,同时vocs人为源污染排放成分复杂,不仅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还对人体健康有直接或潜在的危害,国内对人为源vocs的测和治理就显得迫在眉睫。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 )的排放,是降低pm2.5、减少天气和光化学烟雾污染、区域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
海门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工厂竣工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