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校、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的装修已经成为业主改善经营和工作环境的重要手段,同时因装修引发的危害健康的问题也相继产生。装修是造成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有不少装修材料含有甲醛、苯、氨等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物质,自然挥发释放期长达3-15年,轻者引起各种不良反映,重者可引发癌症。有关资料表明,有约68%的人体疾病与室内污染有关。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危害大,建议出台专门管理办法,强制公共场所在投入使用前进行室内装修污染治理和检测,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一、执行范围: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商场、饭店、宾馆、茶馆、酒吧、卡拉OK厅、舞厅、网吧、办公室等公共场所。
二、执行标准:卫生部、环保总局及质监总局联合颁布的《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三、执行单位:依法取得资质的治理企业进行空气污染治理;依法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空气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
四、配套措施:要大力宣传室内环境污染的危害,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提倡和促进绿色消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使消费者、装修材料生产企业、销售门市、室内装修人员等社会各方面都了解、掌握、并能够主动自觉地贯彻执行规定。加强对室内装修材料生产企业、市场流通领域的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高室内装修材料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