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定义: 无船承运人又称无船公共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缩写为NVOCC)。它通常是指自己不拥有船舶,但为他人提供海上运输服务,并通过有船承运人完成海上货物运输的人。 二、 功能: 1、 可与船公司直接签订运价协议; 2、 可以自己公司的名义签发海运提单; 3、 可接受货运代理同行的委托货单; 4、 极大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适用客户:境内外物流、贸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四、解析: • 1、根据交通运输部2019年3月份的新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今后将只进行备案业务办理,取消**金或**金保险制度。申请方必须为企业,且经营范围需要有“无船承运业务”项目(部分地区除外),对企业的注册年限、注册资本及经营期限没有要求。该阶段针对客户公司经营范围不包含“无船承运”项目的情况。 2、 可行性研究报告,这是我们能给客户提供的重要服务之一。 申请无船承运人材料 (**金形式申请) 申请NVOCC材料清单: 1、 申请书(格式由代理提供) 2、 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由代理提供) 3、 企业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境内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4、 提单格式样本正本原件(1式3份不盖章) 5、 若是外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6、 章程复印件(大连企业需要) 7、 受理表(广东企业提供格式,辽宁企业现场填写) 8、公人、业务负责人明文件、、公司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1式2份盖公章(除广东、山东、辽宁企业1式4份)用A4纸打印复印,用黑色水笔签字,盖章需清晰完整。 备案说明 2019年3月起不再发放纸质证件,统一改为交通部网上公示。 现在申请无船承运人不需要缴纳80万**金,亦不需要购买**金责任保险。之前缴纳**金的企业,现交通部已经开展退还工作。我司亦可操作办理NVOCC**金退还手续。